释义 |
死亡的当事人的儿媳妇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因其不属于法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内;但若其丧偶,且尽到了赡养义务,则可以作为继承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丧偶女婿能不能作为岳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丧偶女婿可以继承岳父母的遗产的。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房子遗产怎么继承 若房产所有人去世,有留下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处理该房产;若无遗嘱,依法应当按法定继承进行处理。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法定继承的顺序为,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丧偶儿媳对其公婆、丧偶女婿对其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依法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民法典女婿对老丈人有没有赡养义务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女婿对老丈人有赡养义务,但有相关的鼓励性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但并未规定女婿与儿媳妇对岳父母与公婆的赡养义务。但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依法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是对女婿与儿媳行赡养义务的鼓励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