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对象:外来务工人员。 所需资料:持本人暂住证持和身份证原件以及就业证明。 (如果没有办理暂住证,可携带本人头像的电子版照片和本人身份证) 办理地点:到单位或本人居住地就近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办理条件: 1.只要在天津参加了社会保险,即可办理申领登记; 2.不满16周岁的申领人须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 办理材料: 1、申请者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外地户籍还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2、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外地户籍提供暂住证原件,以及与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须提供护照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的申领渠道: 线上渠道:包括市人社局官方网站个人网厅、天津人力社保手机客户端。 线下渠道:是指即时制卡的服务银行网点、全市各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