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假中途上班又病了,假条还有效吗 |
释义 | 一、病假中途上班又病了,假条还有效吗 有效的 二、我单位职工请病假休假,假期未满,提前回单位上班,上一两天又开始休病假之前开的病假条还有效吗? 病假条是医学诊断证明书,应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出具,代开病假条是违法行为,代开的病假条不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可以按旷工处理。《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劳险字〔1992〕14号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三、上班请假条怎么写病假? 1、标题“病假条”居中,比正文的文字略大。 2、顶格写称谓,即向谁请假,注意应加上其职务,以示尊重。 3、正文:简单介绍自己所属部门,写清楚请假的缘由、请假的起止时间,病假期间你的联系方式,最后加上恳请领导批准等。 4、结尾:签名和写病假条的日期。如果有诊断证明,则在正文后面加附:医院诊断证明。 四、病假不发病假条能算旷工吗? 劳动者请病假,应当提交指定医疗机构病假证明,是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不提交病假条,用人单位制度规定算旷工的,可以按旷工处理。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者,须经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证明,如当时无法取得上项证明,须由工会小组长或小组劳动保险干事证明,始得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病愈复工时,应取得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能工作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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