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需要什么证明? |
释义 | 继承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下: 1、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遗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 3、合法有效的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继承公证材料有哪些 遗产继承公证材料如下: 1、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 2、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5、提供申办继续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8、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二、如何办理遗产继承? 办理遗产继承的手续,要根据继承的方式而定: 1、如果是遗嘱继承的,继承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即可申请继承遗产; 2、如果是法定继承的,由所有的继承人携带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到当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遗产继承。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孙子继承奶奶的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相关手续如下: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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