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成都导游证的补办办法 1.持证人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递交遗失证件简要情况,并持所属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导游员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到发证机关办理遗失补办手续。 2.填写《申请导游登记表》(一式三份),注明"遗失补发"字样。持证人凭此《申请导游登记表》到旅游报社联系办理登载"证件遗失作废声明"(内容包括导游证编号、姓名、卡号)事宜。 3.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的1个月后,持登报启事、导游资格证、身份证、所在单位开具的证件丢失证明,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导游证。 二、所需准备材料 1.《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及《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各一份 2.红底两寸免冠工作近照两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名字及所属旅行社) 3.导游资格证复印件一份(一、二页)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6.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由劳动局鉴定的劳动合同) 7.遗失登报的报纸原件(报纸整版) 8.省旅游执法总队和市旅游执法大队出具的无扣证、扣分的证明 9.个人遗失证件情况说明及旅行社开具的证件遗失证明 10.公安局或派出所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及费用 遗失补证办理时间为全年工作日,导游证工本费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