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嫌疑人24小时没有放出来也没有送拘留所是拘留情况。24小时是公安了解案情的时间,时间一到必须放人。如果没有放出来,有可能被正式拘留了,拘留后会被送到看守所关押。 派出所是否会在24小时内放人取决于没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涉嫌刑事犯罪或者不需要进行治安处罚。 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会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拘留。 有权申诉或者控告的情形如下: 1、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2、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3、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4、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5、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