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保山市专职律师执业许可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曾从事过律师执业的证明材料(如原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注销凭证等);户口薄;申请专职律师执业承诺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实习考核意见;身份证;申请人申请执业前有其他职业经历的,应当提交离职证明;国资所占编人员应当提交执业机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目前职业身份(状况)证明 二:保山市专职律师执业许可的受理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4.品行良好;5.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6.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三:保山市专职律师执业许可的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第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