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诉讼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当事人、诉讼请求、案由和标的物四个方面。只有这四个方面完全相同,才能认定为重复起诉。 行政诉讼重复起诉是指相同的当事人、诉讼请求、案由和标的物等四个方面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多次向同一法院提起同样的行政诉讼。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明确对于行政诉讼重复起诉的认定标准。首先,关于当事人的认定,是指参加行政诉讼的主体是否一致。如果多次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相同,那么就可以认定为重复起诉。其次,诉讼请求是指在行政诉讼中所要求判决的内容,即行政诉讼的目的和要求。如果多次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完全相同,那么就可以认定为重复起诉。再次,案由是指行政诉讼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具体的事实情况等。如果多次提起行政诉讼的案由完全相同,那么就可以认定为重复起诉。最后,标的物是指行政诉讼请求所针对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决定或者其他具体标的物。如果多次提起行政诉讼的标的物完全相同,那么就可以认定为重复起诉。 如果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其中一项不同,是否可以视为行政诉讼重复起诉?在当事人、诉讼请求、案由和标的物等四个方面中,只有四项完全相同才能认定为行政诉讼重复起诉。如果其中一项不同,就不能认定为重复起诉。 行政诉讼重复起诉是一种常见的行政诉讼问题,需要根据四个方面的认定标准进行判断,只有四项完全相同才能认定为重复起诉。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正确处理相应的程序和要求,以维护行政诉讼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以同一案由、同一诉讼请求、相同的被诉行政行为、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多个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告知,移送或者合并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