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作医疗和意外险可以一起报销吗? |
释义 | 合作医疗和意外险不可以一起报销。 合作医疗是一种由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参与的医疗保障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基本医疗服务的费用报销。而意外险是一种保险形式,主要针对的是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报销。两者报销的范围和条件不同,因此一般不能一起报销。 意外险报销流程: 1、报案:发生意外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等相关信息; 2、就医:被保险人应尽快就医,并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和收据; 3、理赔申请:被保险人应填写理赔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报案证明、医疗费用发票、收据、诊断证明、病历等; 4、理赔审核:保险公司会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确认事故和医疗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理赔款发放: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会将理赔款直接打入被保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综上所述,先使用合作医疗进行费用报销,如果有剩余部分需要使用意外险进行报销,可以根据合同规定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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