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1,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 2,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回乡证; 3,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4,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5,提供申办继续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或村委和镇政府盖章并加审查意见);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8,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综合上面所说的,丧葬费就是属于在被继承者死亡之后需要的安葬费用,对于此费用可以由子女们亲自来出,也可以在遗产中扣除来,只要继承者可以协商清楚,那么就可以保障到继承者们的合法权益,避免因遗产引起各种家庭的纠纷。 一、房产继承的办理手续是什么? 1、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申请免税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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