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吗 |
释义 | 当事人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吗 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证据种类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即在诉讼过程中用来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明文规定,证据有以下几种: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该法还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物。由上可见,在向法院起诉之时,需要向法院交证据的原件,作为此案认定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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