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暂予监外执行与假释的主要区别在于适用对象、适用条件、收监条件和期间计算。假释适用于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罪犯,而监外执行适用于有期徒刑和拘役罪犯。假释要求刑期执行一定时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表现悔改且不再危害社会,而监外执行适用于法定特殊情况下不宜在监内执行的罪犯。假释发生法定情形才能撤销,而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后需收监执行,且期间计算也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暂予监外执行不是假释。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外执行则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 (2)适用条件不同。假释适用于执行了一定刑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已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外执行适用于因法定特殊情况不宜在监内执行的犯罪分子。 (3)收监条件不同。假释只有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生法定情形,才能撤销外执行则在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的情况收监执行。 (4)期间计算不同。假释犯若被撤销假释,其假释期间不能计入原判执行的刑期之内外执行的期间,无论是否收监执行,均计入原判执行的刑期之内。 拓展延伸 暂予监外执行与假释:权利与责任的差异 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是刑罚执行中常见的两种方式,尽管它们都涉及犯罪分子的暂时自由,但在权利和责任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将被判刑人员暂时安置在社会上,但仍需遵守一系列限制和监管措施。与此不同,假释是指在刑期未满时,根据犯罪分子的行为表现和改造情况,提前解除其刑罚并允许其回归社会,但仍需接受监督和约束。因此,暂予监外执行注重限制和监管,而假释更注重改造和重返社会的机会。这两种方式在刑罚执行中有着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实施条件,旨在平衡犯罪分子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全。 结语 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是刑罚执行中常见的两种方式,尽管它们都涉及犯罪分子的暂时自由,但在权利和责任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于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而假释适用于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时,适用条件、收监条件和期间计算等方面也存在差异。暂予监外执行注重限制和监管,而假释更注重改造和重返社会的机会。这两种方式在刑罚执行中有着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实施条件,旨在平衡犯罪分子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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