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了,是工伤吗? |
释义 |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可以直接报销医疗费,持相关证件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报账。待鉴定等级确定后,可申请伤残补助金等待遇。参保单位不需等待鉴定等级,费用由工伤基金支付;非参保单位需等级确定后提出劳动仲裁,费用由单位支付。工伤职工需等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若有内固定器材需拆除后再进行鉴定。 法律分析 请问工伤认定结果下来了,认定为工伤。接下来是不是要等到工伤鉴定做完才能报销?还是直接可以去报销??拿到认定书就可以报销医疗费了。持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发票、病例清单到社保经办部门去报账。等以后鉴定了等级后,评上等级还可以凭鉴定结论去经办部门申报领取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是参保单位的话,医疗费用不用等鉴定等级,然后伤残待遇的等到有具体等级之后由单位向社保局提出,由工伤基金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单位不是参保单位的话,一切费用等有了等级之后,提出劳动仲裁,由劳动部门给主张这笔费用,这笔费用由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还有不懂的吗?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了,需要申请复议吗? 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的情况,是否需要申请复议取决于您对该结果的认可程度以及对其合法性的质疑。如果您对认定结果存在异议,认为该结果不符合工伤标准或存在错误,您可以考虑申请复议。复议是一种法律程序,旨在对不公正或错误的行政决定进行重新审查和纠正。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复议申请,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解释为何您认为该结果不正确。复议的结果可能会对工伤认定产生影响,因此,如果您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申请复议可能是一种合理的选择。请注意,具体的复议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指导。 结语 根据工伤认定结果,认定为工伤后,持认定书等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部门报销医疗费用。同时,根据工伤鉴定等级的结果,可以申请领取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若单位是参保单位,医疗费用不需等待鉴定等级,而伤残待遇则由单位向社保局提出申请。若单位非参保单位,需要等待鉴定等级后,通过劳动部门提出申请,费用由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工伤等级。若体内有内固定器材,需拆除后方可进行鉴定。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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