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著作权作品】案例:微软被判侵犯著作权 需停售相关产品 2009年11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宣判,微软公司与微软有限公司侵犯了中易公司中易宋体和黑体两套字库约4万多个汉字的著作权,法院要求微软停止销售包括相关字体的产品,但法院并未对微软的赔偿数额进行宣判。 根据判决结果,微软中国将停止销售使用中易相关字体的产品,包括Windows 98第二版、Windows 2000中文专业版、Windows XP中文家庭版及XP中文专业版,同时承担750元的法院受理费用。此外,法庭驳回了中易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未判决微软需对中易做出赔偿。 中易公司表示,微软在1998年为Windows95操作系统使用郑码付费后,已经有长达10年时间没有向该公司支付使用费。有该输入法著作权的北京中易中标电子信息技术公司以美国微软公司违法使用郑码输入法、侵犯相关知识产权为由于2007年4月将微软公司告上法庭。 微软则表示,在中国政府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下该公司已经与中易签署了微软产品使用其字库和输入法的书面许可协议,微软已经根据许可协议向中易支付了许可费。微软在2007年被起诉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申请,要求其判郑码的相关专利无效,并在复审委判定专利有效后,将复审委告上了法庭。不过法院最终还是驳回了微软的请求。 本次判决让微软使用郑码输入法10年未付费一事终于有了初步说法,同时法院判定微软的Windows Vista和最新的Windows 7并不涉及侵权。 根据最新消息,微软中国称将针对侵权判决提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