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那么遭遇家庭暴力该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呢? |
释义 | 遭遇家庭暴力的当事人可以以下方法申请人身保护令:被家暴方可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这些地区的基层法院提出书面的人身保护令申请,并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遭受家暴的相关证据材料。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确实存在家暴情况的,依法为被家暴方下达人身保护令。 一、孩子被家暴法律如何处理 孩子被家暴法律处理如下: 1、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受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可以报警,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申请人身保护令。 二、家暴过了24小时能验伤吗 家暴过了24小时还能验伤。被家暴方遭受家庭暴力后有必要验伤,因为验伤后能确定存在家庭暴力,但被家暴方一般在二十四小时之内验伤,其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公安机关受理家庭暴力案件后,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如被家暴方受到了轻伤,其还可以追究家暴方的刑事责任。 三、起诉离婚对方骚扰怎么办 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方的骚扰、威胁涉及人身安全的,起诉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保障婚姻诉讼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人身保护令的主要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其亲属,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以及其他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措施。人身保护令发出后,人民法院应当监督被申请人的履行。在人身安全裁定有效期内,被申请人继续骚扰被害人、殴打、威胁被害人及其亲属、胁迫被害人撤诉或者放弃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或者拘留。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者告知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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