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写了名字离婚可以分房产吗 |
释义 | 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即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原则上双方均分。若是用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并且只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则属于其个人财产,但婚后有共同还贷的,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分割。 一、房产是婚后由男方父母首付购买,离婚的话怎么分 房产是婚后由男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明确约定只赠与男方,并且只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双方均分。若是约定赠与双方或者没有约定的,并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配。 二、男方婚前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房子的产权算双方吗 男方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房屋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若是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的,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与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若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男方对于女方的赠与,变更房屋登记后正式生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以后房子要如何分割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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