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写了名字就能分财产吗 |
释义 | 您的问题涉及房产分割纠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房产证有名字就有财产分割权利。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房产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可以均等分割。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一方取得房产的所有权并要求其给未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对半补偿。 一、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程序 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的房产分割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房产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其夫妻双方是可以先进行协商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分割的,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是对于其房产是一方个人财产的,是不参与分割的,其另一方也是无权拥有该房产的。对于一方父母出资再婚前购买房产的情形,是视为对孩子的赠与的,对于在房产证上登记一方当事人的名字的,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在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当事人的名字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其分配的原则请参考上述分析。 二、离婚怎么分配房产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而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6)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7)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此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其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则该房屋不作分割。另一方即使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三、夫妻离婚协议书上的房产分配有效吗? 一般而言,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房产分配是有效的。首先,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在夫妻双方办理完协议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但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登记之前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尚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没有约束力。因此,夫妻双方达成的以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其次,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中夫妻双方处分的房产必须是夫妻双方有权处分的财产,处分他人房产是无效的。 最后,夫妻双方如果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那么在房屋未变更登记到子女名下的,针对协议能否强制履行的问题,至今在法律上存有争议,当事人对此应慎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