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赡养老人分摊扣除是向税务机关报送吗 |
释义 | 赡养老人分摊扣除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人之间赡养老人支出采用分摊扣除的,如果是均摊,兄弟姐妹之间不需要再签订书面协议,也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如果采取约定分摊或者老人指定分摊的方式,需要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报送,自行留存备查。 一、不交个人所得税违法吗? 违法。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这种处罚是行政处罚,违法程度没有达到犯罪不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由税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 公民的工资收入达到法定的纳税标准,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税收,并按照法定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论其所得平常是否足额缴纳了税款,都负有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重点纳税人,他们取得的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税款,或者没有足额扣缴税款,个人又没有申报义务的话,就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缴未缴税款的法律责任,从而影响税法的执行力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二、新个税赡养老人60岁界定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三、如何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填写了每项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必填项信息后,才能享受到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填写的注意事项如下:(一)子女教育支出: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2.纳税人在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入学前,以及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可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3.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4.纳税人如果多个子女的,每一名子女都可以单独选择不同的扣除比例。(二)住房租金支出: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2.享受此项政策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本人及配偶在本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该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3.房屋出租方为个人,出租方证件类型为必填项。4.房屋坐落地址需详细填写。(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2.房屋坐落地址需详细填写;3.贷款期限最长填写240个月。(四)赡养老人支出: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2.若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无需选择分摊方式和共同赡养人信息。3.若纳税人若为非独生子女,则需要选择分摊方式,且无论选择哪种分摊方式,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均不得超过1000元。(五)继续教育支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2.纳税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3.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六)继续教育支出——职业资格继续教育: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进行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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