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工作日按汽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对应规则为: 星期一:1和6错峰通行; 星期二:2和7错峰通行; 星期三:3和8错峰通行; 星期四:4和9错峰通行; 星期五:5和0错峰通行。 星期一至星期五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周末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