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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禁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什么的物品
释义
    禁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主要包括:
    1、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
    2、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
    3、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磺、火柴等。
    寄递服务企业对禁寄物品处理办法:
    1、企业发现各类武器、弹药等物品,应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处理,疏散人员,维护现场。同时通报国家安全机关;
    2、企业发现各类放射性物品、生化制品、麻醉药物、传染性物品和烈性毒药,应立即通知防化及公安部门按应急预案处理。同时通报国家安全机关;
    3、企业发现各类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收寄环节发现的,不予收寄;经转环节发现的,应停止转发;投递环节发现的,不予投递。对危险品要隔离存放。对其中易发生危害的危险品,应通知公安部门,同时通报国家安全机关,采取措施进行销毁。需要消除污染的,应报请卫生防疫部门处理。其他危险品,可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对内件中其他非危险品,应当整理重封,随附证明发寄或通知收件人到投递环节领取;
    4、企业发现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应及时通知公安、国家安全和新闻出版部门处理;
    5、企业发现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和容易腐烂的物品,应视情况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无法通知寄件人领回的可就地销毁;
    6、企业对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损毁其他寄递物品和设备的,收寄环节发现后,应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回。经转或投递中发现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7、企业发现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应移交海关处理;
    8、其他情形,可通知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处理。
    综上所述,禁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
    【法律依据】:
    《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第三条
    禁止寄递物品(以下简称禁寄物品),主要包括:
    (一)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物品;
    (二)危及寄递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各类物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具体禁寄物品详见附录《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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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7: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