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职工如何办理医疗保险补缴? |
释义 | 退休人员在以下三张情况下需办理医保补缴手续: 1.已办理养老退休手续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参保人员; 2.退休时已选择住院医保待遇的,申请转为基本医保; 3.已办理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补缴手续,但未及时缴费的。 那么退休职工补缴医疗保险应如何办理呢? (一)需提供的证明及材料: 1.享受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的参保人员,提供退休证; 2.行业统筹退休人员提供《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职工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核准表》原件及复印件; 3.享受公务员退休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的参保人员,提供《退休人员登记表》、或《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流程: 1.参保人到退休医保补缴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对条件符合且材料齐全的,受理后录入业务系统; 4.办结后,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补缴通知单》反馈给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到社保处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并缴费。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职工办理了医保补缴,后因未及时缴费造成医保待遇中断的,需重新办理补缴手续,自补缴到账次月起恢复享受医保待遇,其中中断3个月内重新办理续保及补缴手续的,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可按规定申请零星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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