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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赠与合同有哪些特征
释义
    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1、赠与合同是无偿转移自己财产所有权给他人的合同;
    2、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合意的法律行为;
    3、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但也可以附义务;
    4.赠与合同是除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及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外,在财产所有权转移前可撤销的合同。
    一、赠与合同的撤销要注意哪些事项
    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为:
    其一,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未转移。赠与动产的,动产还未交付;部分交付的,仅能对未交付的部分行使撤销权。赠与不动产的,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其二,不属于救灾、扶贫社会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因此赠与合同会有这样一项规定:“本赠与合同经公证之后不可撤销。”
    二、已公证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已公证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三、赠与合同是否随时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随时撤销的,但这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如果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则不可以随时撤,因为其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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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