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离婚应该如何办理手续 |
释义 |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一般都是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二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即可完成离婚登记。针对离婚协议书,我在此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1、离婚协议需要写明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及债务等问题,建议找专业人士起草或者参考民政局提供的版本。 2、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生效。一经生效,需要按协议履行。 3、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发现对方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有欺诈、胁迫行为,可以起诉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4、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没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愿按协议履行,另一方可以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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