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明确禁止哪些人结婚? |
释义 | 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禁止血亲结婚是为了优生和保障家庭幸福,以避免遗传缺陷对后代的影响。各国法律普遍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如日本禁止三亲等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瑞士禁止特定血亲之间的结婚。我国历史上也有禁止同姓和同宗结婚的规定。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和祖父母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同源兄弟姊妹和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关系。 法律分析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 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 因此,各国法律都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比如日本民法禁止三亲等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瑞士民法典禁止直系尊血亲与直系卑血亲之间,全血缘或半血缘的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伯、叔、舅、姨父、姑父与侄女、外甥女之间,伯母、叔母、舅母、姑、姨与侄子、外甥之间结婚。我国也早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自西周以来,便禁止同姓为婚。唐代对同姓为婚处两年徒刑。明清律规定:同姓为婚者,各杖六十、离异。清末,将禁止同姓结婚改为禁止同宗为婚。 (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结语 血亲结婚的禁止是为了保障优生需求。血缘过近的亲属通婚容易将遗传缺陷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和民族健康。相反,没有血缘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够培育更健康的后代。因此,各国法律都规定了一定范围内的禁止血亲结婚。我国《民法典》第1048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规定。这些法律的制定旨在维护社会的健康和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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