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起诉离婚,我到哪可以知道他起诉了什么,到底有没有起诉? |
释义 | 如果对方起诉离婚了,法院受理案件之后,7日内会立案,立案后就会将诉讼状副本寄给你,这个时候你就会知道对方起诉离婚了以及对方起诉离婚时的请求都是什么。另外,关于诉讼离婚你可能还需要以下的内容 一、大概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的内容: 1、有二审的情况: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的情况: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的情况: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情况: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二、起诉离婚地点确定的相关规定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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