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如何确定清偿顺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同一财产上设定两个抵押权的,已经登记的优先于未经登记的优先受偿,如果都已经登记的,则按照登记顺序确定清偿顺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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