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分割案的审判进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财产分割判决需在六个月内出来,特殊情况可延长六个月。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注意:区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财产,共有人享有购买优先权,处理不宜分割或有损价值财产需补偿,保留下落不明共有人份额,死者继承人参与分割,明确债务分担,提交终止证明,考虑贡献和生活需求,照顾弱者,放弃财产需声明,办理相关手续需明确时间。 法律分析 一、进行财产分割判决需要多久出来 财产分割法院判决在六个月内出来。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结语 财产分割判决通常在六个月内完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下,可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六个月,如仍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在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时,需注意区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优先购买权、折价补偿、处理不宜分割的财产、处理共有人下落不明或死亡的情况等。此外,还需考虑各共有人的贡献、经营生活需要以及适当照顾老弱病残者和无过错责任者等情况。对于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财产,应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条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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