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算贫困户 |
释义 | 一、怎样才是贫困户 申请农村贫困户的条件如下:1、具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前12个月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没有经济来源,没有劳动能力;4、身体或精神残疾没有自理能力;5、孤寡老人或子女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国家对贫困户的定义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家庭人口通常被称为弱势群体,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 二、扩展内容 1、贫困户标准 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2010年不变价),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1)实际居住C级、D级危房且自身无力改造; (2)家庭因病致贫,且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家庭适龄成员因贫辍学,或家庭因学致贫。 符合低保条件并享受低保政策,但仍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也应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2、贫困户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 第九条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贫困户不公平怎样投诉,给乡里说了乡里说,现在贫困户网都关了,不能请求贫户你们签了协议就没啥可说的了,按理说扶贫款是不能另做他用,举报起来一查一个准,乌纱帽都没了,但你们签了协议,说明这是老百姓自愿的,这又是两码事了,如果到期拿不到扶贫款,任可以举报,一样彻查,但记得往上几级2、农村贫困户赡养费怎样计算 1.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农村低保标准。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获得纯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1.种植、养殖、加工、劳务收入;2.赡养、抚(扶)养费,依法继承遗产或接受的赠与;3.社会养老保险金、退休金、遗属补助等。根据省民政厅规定,赡养费计算方法为: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照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没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赡养费标准为赡养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减去农村低保标准后剩余部分的30%,再除以被赡养人数(有多个赡养人的,赡养费合并计算);实际接受的赡养费、扶(抚)养费高于上述规定的,按照实际接受的数额计算。3、已经脱贫的贫困户因旧病复发还可以申请贫困户吗? 去相关部门咨询一下吧。以下几种可优先被评定为贫困户的情况:1)身体有身体缺陷属于重度残疾,无劳动能力收入来源的;2)家中发生重大家庭事故,比如说火灾等生活失去保障的;、3)患有重大疾病,无劳动能力,因病返贫的;4)家庭经济困难,且多个子女上高中或者大学的;5)未成年的孤儿或者残疾儿童;6)军属干部困难家庭;7)独生女困难家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 第九条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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