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传票不接收会怎样 |
释义 | 法院传票不接收,将导致以下后果: 1、必须出庭的被告拒绝接受传票,则法院可以执行拘传。拘传是使用约束和其他强制性手段迫使被告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2、如果被告拒绝接受传票,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不利后果由被告承担; 3、如果原告拒绝接受法院传票,则法院可以根据诉讼撤回情况直接处理。 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传唤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受传唤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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