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身份证的人,可以办临时身份证吗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有效期内可使用。具体办理方法和所需材料请向国务院公安部门咨询。 法律分析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办理所需材料一、居民户口簿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三、公安机关开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拓展延伸 如何申请临时身份证? 申请临时身份证的步骤非常简单。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等。其次,填写《临时身份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接下来,交纳相应的费用,一般为20元左右。然后,等待审核和制证过程,通常需要数个工作日。最后,领取临时身份证并妥善保管。请注意,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较短,一般为3个月至1年不等。在有效期内,您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相关事务,如就业、入住酒店等。如果需要延期或办理正式身份证,请咨询当地公安局相关部门。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在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申请临时身份证的具体步骤包括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交纳费用,等待审核和制证,最后领取临时身份证。请妥善保管临时身份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需延期或办理正式身份证,请咨询当地公安局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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