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类别的确定方式是什么? |
| 释义 | 选择商标注册类别的方式为:首先要明确自己的企业类型,然后根据企业的商品和服务属于《商标法》规定的哪个大类别,如果分别属于不同的类别,这几个类别的商标都要进行申请。《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美国注册商标类别 美国商标注册的产品/服务项目是基于尼斯分类进行选择。尼斯分类(NCL)是一种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由《尼斯协定》(1957年)建立。共分为45个类别,1-34是产品类,35-45类是服务类。在尼斯分类的基础上,美国商标局还有自己的产品/服务分类。一些常用的产品/服务项目,但是在尼斯分类里面找不到的项目,那么可以在美国的项目分类表里面是有可能找得到的。 商标中注册不同类别属于抢注吗 商标中注册不同类别的一般不属于抢注。抢注是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是侵权行为,商标局对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不予注册登记,驳回其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请问商标注册被驳回,部分类别通过,部分类别通过,申请分割是否需要收费 当商标注册时出现部分驳回情况,首先看下有没有必要做驳回复审,如觉得机率不大可以放弃复审申请商标分割。如果是做复审的话,就不用对商标进行分割。如果驳回意见比较离谱,和近似商标差异化比较大,可以综合分析自己的使用情况以及证据是否充足,采取驳回复审。如果综合考虑觉得驳回复审成功几率不高,建议对成功的小类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商标注册被驳回,部分类别通过,部分类别通过,申请分割需要收费吗? 当商标注册时出现部分驳回情况,首先看下有没有必要做驳回复审,如觉得机率不大可以放弃复审申请商标分割。如果是做复审的话,就不用对商标进行分割。如果驳回意见比较离谱,和近似商标差异化比较大,可以综合分析自己的使用情况以及证据是否充足,采取驳回复审。如果综合考虑觉得驳回复审成功几率不高,建议对成功的小类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商标注册后使用时间如何确定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我国《商标法》第39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该法第40条又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该内容由 程振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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