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办理二婚登记时,没有规定必须携带离婚证,但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出示无配偶证明,离婚证就是这个证明。需要出示身份证和户口簿,并签署声明,不能与当事人有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法律分析 没有任何规定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二婚登记时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综上可见,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出示无配偶的证明材料,而离婚证正是此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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