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房婚后拆迁所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不会因为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在建房时一方不属于家庭成员,也未出资,则对被拆迁房屋直接相关的补偿及相关费用不享有分配权。如果家庭成员因房屋被拆迁亦受到影响,属于搬迁安置对象,故拆迁补偿款中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款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有增值部分则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无增值部分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