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定义 |
释义 | 商品房预售合同需取得预售许可证明方有效,未取得许可证明则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许可证明则可视为有效。若以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理由请求合同无效,不予支持,除非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为合同生效条件,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 法律分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但是开发商在对方起诉前仍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预售合同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拓展延伸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要求与保障措施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要求与保障措施是指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合同的签订、内容、履行等方面提出的要求,并为购房者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根据我国《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预售合同必须明确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内容,并要求开发商提供预售许可证、预售资金监管等保障措施。此外,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也应注意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合法性,如明确约定交付标准、违约责任等,以保障自身权益。综上所述,合法合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应的法律要求与保障措施对于购房者和开发商都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性是建立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基础上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若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则预售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然而,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预售合同可以被认定为有效。此外,若当事人以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合同无效,则不予支持。购房者和开发商在签订预售合同时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并注意保障自身权益。因此,遵守法律要求和保障措施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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