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医保可以报销哪些项目 1、除急诊、转诊外,在医保的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费用可以报销,否则是不能报销的。 2、医保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三个大目录,在目录规定内的医疗费用才是合规的,可以报销,否则也不能报销。 二、医保报销的起付线、封顶线、分担比例是什么 起付线 医保报销有一个报销的底线,超过了这条线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不过与视频中所说的不同的是,门诊费用是否报销各地政策不统一,有的地方也是可以报销门诊费用的,比如北京,门诊费用同样也有起付线。 封顶线 医保报销也有一个上限,超过了这个上限的部分医保也不能报销,通常是转入大病保险或其他医疗保障体系来进行兜底。 分担比例 医保不是百分百全报销的,经过了上面几个标准,合规的医疗费用会按照政策,报销一定比例,一般来说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低于一级和二级医院,以起到一定的分级诊疗的目的。 三、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符合的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