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是回迁房吗? |
释义 | 不是,安置房指的是进行征地拆迁之时,由政府为拆迁户提供的新住房,通常安置在其他地方,而并不是在动迁原地。回迁房则指的是拆迁户遭遇拆迁之后,由开发商在原来动迁的地方为拆迁户建造的新住房。 一、商品房,安置房,回迁房三者有什么区别? 1、概念区别 安置房指的是进行征地拆迁之时,由政府为拆迁户提供的新住房,通常安置在其他地方,而并不是在动迁原地;回迁房则指的是拆迁户遭遇拆迁之后,由开发商在原来动迁的地方为拆迁户建造的新住房。 2、产权区别 安置房虽然拥有房屋本身的产权,但是由于安置房通常是建立在政府储备地块之上,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拥有安置房并不等于拥有土地使用权,房主可能会被要求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回迁房是建立在开发商已经竞拍获得的土地之上,房主可以拥有回迁房的全部产权。 3、交易限制区别 二手房市场上,安置房通常是并不受欢迎的,这是因为安置房的交易存在交易时间限制,房主需要在五年之后才能进行交易,否则属于非法交易,但是回迁房本质是商品房,并不存在这一问题。 二、拆迁安置房是保障性住房吗 不是。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安置房的全称是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三、拆迁安置房是什么 动迁安置房是指当地政府银城市规划或者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的需要,对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通常为城市被拆迁胡,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因为该房屋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这类房屋在交易时不仅需要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还需受到当地政府相关政策的约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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