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天工作超过12个小时,不给加班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
释义 |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或未支付加班费,或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支付,并按一定比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可以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加班费被拒绝,如何有效维权? 当加班费被拒绝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有效维权。首先,收集证据,包括加班记录、工作日志、通讯记录等,以证明您确实超时工作且未得到加班费。其次,与雇主进行沟通,详细说明您的合法权益,并提出书面要求。如果雇主仍拒绝支付加班费,您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在此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记住,维权过程可能需要时间和耐心,但坚持下去,您有望获得应得的加班费。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支付,并要求支付差额部分或赔偿金。当加班费被拒绝时,您可以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收集证据、与雇主沟通并提出书面要求,如无效可寻求劳动仲裁或提起劳动诉讼。请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五条 【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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