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主合同变更对担保人有影响。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主合同变更减少债务的,担保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债务增加的,担保人对增加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少债务的,担保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债务增加的,担保人对增加的部分不承担担保责任。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受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