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止探视权恢复应该做 |
释义 | 恢复探望权,应当由享有探望权的父或母提出恢复探望权的请求,并举证证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完全消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形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冲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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