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不受理案件怎么办,如何投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案件是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却不予受理,那么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受诉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诉讼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要求法院启动审判程序,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审理以解决纠纷。但法院往往以种种理由,口头拒绝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权利。原告将起诉状及证据材料递交到人民法院,法院对案件决定不予受理时,往往只是口头告知不能受理并要求当事人取回起诉材料,而并不依法发给原告不予受理裁定书,使得原告无依法上诉的证据,剥夺了原告的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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