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复议参加人有行政复议申请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第三人;行政复议代表人;行政复议代理人。 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