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鉴定结果送到派出所,立刑事案件了,为什么让受害者签字被告知, |
释义 | 轻伤鉴定结果送到派出所要给当事人签名,因为如有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鉴定结果是轻伤,只要你坚持的话,公安机关一般都会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侦查; 如果打架造成了伤害,鉴定结论后派出所应在三日内立案。伤情鉴定分轻微伤、轻伤、重伤。结果出来后,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满,可以申请进行重新鉴定,不过一般结果很难推翻之前的鉴定结果。 而且,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第四条 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上述问题的回答,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同的伤残程度刑罚不同,所以轻伤鉴定结果需要告知被害者,经过被害者确认,避免对被害者造成不公平结果。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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