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相邻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属于用益物权; 2、法律效力不同。相邻关系的发生基于法律的规定,地役权是通过当事人签订合同产生的; 3、限制程度不同。相邻关系为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使用人行使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提供了最低限度的便利和容忍义务,而地役权的内容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的; 4、在有偿或无偿、存续期间上不同。相邻关系的权利取得是无偿的,地役权合同是有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