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小产权房”如何解决 |
释义 | 小产权房屋只能对使用权进行分割,小产权房,没有完整、合法的审批建设手续,无法取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所以不能在离婚时要求法院分割处理。实践中,法官为了切实帮助当事人解决好财产分割问题,调解时会组织双方协商确定解决方案,比如哪一方所有,参照当地可以转让的同类小产权房的价格给另一方补偿款;或者协商由一方来住,按当地租金标准给另一方一半补偿,如果协商成功,双方私下达成协议,但因为不是合法的产权房,所以不能写进法院的裁决文书里;如果各种方案都协商不成,那法院就不予处理。 一、对小产权房有什么司法解释 法院不能强制执行被告人的小产权房。因为小产权房是非法的,如果法院进行查封、拍卖,就会使非法变成合法,那么所有的小产权房屋都能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合法化。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未办理相关证件也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的房屋,其产权证不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 二、购买小产权房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购买小产权房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法律效力风险。“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二、房产转让风险。“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 三、政策风险。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四、监管缺位风险。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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