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人通过律师行向你发出律师函,对方必然和你在民事等方面产生了纠纷,通过律师向你发函,对你提出警告。当然,你可以无视这个,等对方通过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你,之后你会收到法院的传票。律师函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不具备任何强制性,可以当做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简单的说,当事人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是处2000元以上罚款时,行政机关应当下达听证告知书,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给自己机会进行辩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