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人有: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职工;社区、单位或社团推荐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