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起诉离婚手续该怎么办理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离婚诉讼程序及步骤,包括提交民事起诉状、到基层法院起诉、立案、缴费、领取开庭传票等步骤。同时,也列举了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得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情形。 法律分析 一、离婚诉讼程序及步骤 1. 提交民事起诉状,其中应包含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地)、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地)的详细信息。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二、起诉离婚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民法典》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成都是中国四川省的省会城市,也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的城市。在成都有很多家庭面临离婚的情况,因此,对于离婚流程及步骤的了解和掌握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结婚登记证明、离婚协议等文件。 在成都,离婚申请人需要先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进行现场登记。之后,双方需要签订离婚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双方无法协商,离婚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进行调解和判决,最终达成离婚协议并发放判决书。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的规定,离婚应当注意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财产分割问题,也可以通过法院依法处理。同时,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判决。 总的来说,离婚流程及步骤在成都与其他地区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总体来说,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对于需要帮助的申请人,可以咨询相关律师机构,获得更加专业的法律支持。 结语 离婚诉讼程序及步骤: 1. 提交民事起诉状,其中应包含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地)、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地)的详细信息。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 2. 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 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 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 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 6. 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起诉离婚的条件: 1. 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 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3. 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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