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据必须盖章吗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收据一般要加盖财务章。收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属于合法凭证。但是一般情况下,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可以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等事项,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收款收据虽然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其效力不强,所以很多单位都只认发票。一般来说,收据是由三部分组成:标题,正文,落款。每部分都有相应的要求和规定。1.标题:如果是买的专用收据,则不需要填写标题。但是如果是临时的手写收据,需要在中间用大字写上 “收据”字样。2.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写清摘要,并标明钱物数量数目等情况,但是不要出现歧义。3.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款企业或个人的名称,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要加盖财务章。购买的专用收据,则有专门的填写位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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