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欠条,收条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借条、欠条和收条的区别在于具体内容和产生原因不同。借条用于证明借款关系,欠条写明欠款数额和返还日期,收条确认收款事实。写条据时注意内容完善,用语准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确认主体身份。 法律分析 一、借条,欠条,收条的区别有哪些 1、借条,欠条和收条的区别主要在于具体内容不同,产生的原因不同等,作用包括可以证明借款关系存在或者收款事实发生等,借条是借钱的时候给对方立下的借贷凭证。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写借条、欠条、收条有哪些注意事项 1、内容要相对完善。 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2、用语要准确。 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 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4、主体身份要确认。 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断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特别注意:同音异字也会留下麻烦)。此外,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结语 借条、欠条和收条在具体内容、产生原因等方面存在区别。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包括借款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撰写借条、欠条、收条时应注意内容完善、用语准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时,确认主体身份也是必要的,包括公司是否注销、自然人是否成年等。以上注意事项能够确保条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避免纠纷产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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