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
释义 | 珠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包括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且继续为其缴费,并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申请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收费凭据、生育情况证明等材料。办理流程为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申报材料,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到 法律分析 珠海生育保险累计缴纳1年以上且持续缴纳,并按照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即可申请珠海生育保险报销。珠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申请材料有哪些?流程是怎样的?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珠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珠海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在生育后的18个月内可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如代办另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如无珠海市社会保障卡,需另提供参保人珠海开户的中、农、工、商行的金融存折或借记卡) 2、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省内人员:提供绿色本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省外人员提供珠海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收费凭据、如剖腹产的另需提供**打印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或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市直:市妇幼医院、市计生服务中心、香洲区计生服务中心;斗门区:斗门区计生服务中心。金湾区:金湾区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到参保辖区的社保机构办事处申请办理报销。 4、在珠海参加了生育保险同时在异地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如果农村合作医疗有报销部分生育费用的,珠海报销生育费用时,将实行差额报销。如果提供不了发票原件的,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并同时要对方开具因为已报销了部分费用的证明材料。 珠海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拓展延伸 根据珠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珠海市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生育前,职工应到珠海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并缴纳生育保险费; 2. 职工生育前1个月,应到珠海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工资单等; 3. 珠海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开具生育保险报销单; 4. 职工生育后,应在30日内到珠海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生育医疗费发票、出院证明等; 5. 珠海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开具生育保险报销单。 根据以上流程,珠海市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流程清晰明确,符合规定的职工可以顺利申请生育保险报销。 结语 珠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包括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且继续为其缴费,并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申请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收费凭据、生育情况证明等材料,并前往参保辖区的社保机构办事处申请办理报销。办理流程包括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申报材料,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08-20)\t第二十四条\t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农业保险条例(2016-02-06)\t第三十条\t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骗取保险费补贴的,由财政部门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挪用、截留、侵占保险金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1988-04-27)\t第八条\t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保险项目外,不得强制企业参加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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